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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生了孩子,认还是不认?

2023-06-02 09:21:50 条浏览

恋爱期间生的孩子,因为父母之间并未建立婚姻关系,又称为非婚生子女。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危害和歧视。

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完全相同的,法律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完全适用于生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因此,基于法律之规定,您在不争取抚养权的情况下,需要给付给抚养方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费用。

您的问题是认还是不认?

无论您认与不认,这个孩子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是您的孩子,如果您有其他孩子的话,他们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您有义务去抚养。

关于您不想出庭的问题?

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的相关规定,抚养费纠纷中,被告是必须到庭的,作为必须到庭的对象,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适用拘传。此外,拘传执行前,须告知被拘传人拒不到庭的后果并对其进行教育,如其仍拒不到庭,方能执行。

如果您实在不愿意出庭,并且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出庭。

作为孩子的父亲,他的到来无论你接不接受,他已经存活于这个世界了,您与其不愿接受现实,还不如积极承担责任,想必孩子的妈妈承担的压力比你重一万倍,大家都相互理解一下,双方努力把孩子抚养长大,孩子以后也会感恩你的,相反,如果你态度一直是逃避,不想承担责任,首先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是不利的,其次,孩子总一天会长大,您作为爸爸也并没有给他树立一个好榜样!如果您现在有家庭有孩子,您最好解释清楚,希望您能得到家人的谅解!




想不认都不行!做一下亲子鉴定!这是你的部分原因造成的!只能依法承担部分责任!




应该认。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是我家孩子惹的我会力争孩子的抚养权,因为让孩子和这种不计后果的妈妈在一起最后也会失去教养,为了孩子同时为了可以达到心安,个人认为应认且必须把孩子带身边教育好,不给社会添麻烦。




认还是不认这个孩子,其实你并没有选择权。

第一、假如做亲子鉴定,孩子是你的,那女方要抚养费是正确的,既使你不认,不抚养,你仍然是孩子他爹,这种血缘关系并不因你认或不认而改变,你也改变不了。

第二、假如做亲子鉴定,孩子不是你的,那女方要求抚养费就是错的,法院也没法让你承担抚养费,也不会因你认了,孩子就是你的。

所以,最保险的办法就是做个亲子鉴定,是你的你跑不了,不是你的别人也强加不到你头上,孩子已出生是个既定的事实,只有勇于面对才是正道,任何情绪对事情的解决都于事无补,徒增烦恼罢了!




情感上的认或不认不影响法律上的父子关系,该履行的抚养义务还是要履行的




首先你得做亲子鉴定,确定这个孩子是你的。

然后在决定你该怎么做,当年分手时,你和前女友说好不要这个孩子,但不知她出于什么原因留下了这个孩子,三年没有和你联系,我想她最初留下孩子也没有想在打扰你。只是现在有不得以的苦衷,让你和她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问题。

孩子无错,你不能伤孩子的心,别让自己的孩子若干年以后恨你。事隔三年,肯怕你早以组建家庭,这件事比较棘手。而且你现在的经济基础在负担一个孩子,怕是有难度,也会影响你现在的家庭。但无论怎样这个问题是你规避不了的。

婚姻法有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已婚子女享受同等待遇。所以你必须担负你该尽的责任。

在回想一下当年,分手时说好了舍弃这个孩子,但这个傻女人给你生了,你没有权力指责一个肯为你生孩子的女人。

你这前女友做事也有点欠考虑,没有结婚就住到了一起,又保护不好自己,又让自己做了未婚妈妈。真不知那来的勇气和冲动留下这个孩子,现在木已成舟你只能面对。

男方不想去法院,也不承认这个事实,因为这件事对他打击太大。所以这个孩子认还是不认呢?

你不想去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没事不找事,遇事不躲事,你必须认真对待,就是你不去法院,法院也会缺席判决。到时你连亲情也输掉了。

正确面对,一个巴掌拍不响,为你当年的行为买单。




恋爱期间生了孩子,认还是不认?我们还是先来看看整个事件的过程吧!

三年前与女友恋爱期间意外怀孕,当时正在闹分手,男方不同意生,女方也答应了,而后是各奔前程,再无联络。

可就在前几天,男方莫名其妙的接到法院来电,前女友把他起诉了,索要孩子抚养费。按时间算来,孩子该是男方的,可这么大的事情,女方竟然一直隐瞒着。

男方不想承认这个孩子,也不想去法院,这个孩子认还是不认?

三年来,前女友一直没有拿孩子来说事儿,想来她的原意应该是想独立抚养孩子长大,现在应该是遇到了麻烦,要么是生活拮据无力抚养,要么是需要婚嫁,孩子成为负担。她的诉讼就是在向法律求助,希望你能帮她一起承担。

你不想去法院,咱先暂且不说法院会怎样处理,可你的态度只会让前女友伤心,埋怨,甚至于仇恨,而那个无辜的孩子呢?他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前路更多坎坷,长大后对你是怎样的心态?会不会生出很多事端?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我还是建议你去法院应诉,做DNA鉴定,确认无误后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三年时间,你或已成婚,出现这样唐突的状况,将对你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影响,不论是女朋友还是妻子都难以接受,如果解决不好,可能会致家庭破裂。

也不知你现在的经济状况如何?如果条件不太好,多一个孩子的抚养,负担加重,以后的感情生活更是困难重重。很能理解你不接受孩子的心情。

这里还想说一下前女友,未婚同居已属不该,未婚生子,唉!不知她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怀着怎样的心情,做出这么大的决定,留下后患无穷。

认还是不认?我的建议是:认下吧!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你也将面临很多头疼的问题,可无辜的孩子是你亲生,这份责任在怎样的情况下都需要承担。




恋爱期间使女朋友意外怀孕了,分手后才发现,双方都同意不要这个孩子。

而后女方把前男友给告上法院,讨要抚养费,做法上是欠妥了点。

但孩子毕竟是你的亲生骨肉,怎么可以不认呢?

至于给出生孩子的抚养费,每月给多少?我认为经双方协商,或有法院判决而定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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