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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有意义吗?

2023-07-12 11:17:15 条浏览

我认为有意义

其实有些话,也许在你们冲口而出的那一刻就后悔了,冷静期就是给你们彼此一个反悔的机会。

婚姻只是升级形式的恋爱,根本基石还是爱情。有爱情就会有小私心,每个人都是如此。世上不存在从不吵架的爱人,一时情绪化的你们说出“过不了就离婚吧!”“好啊,离就离!没了你谁还活不下去了似的?”都过了一时的嘴瘾,互相都觉得保住了自己的面子,可是心真的不会痛吗?养了几年的宠物去世了,宠物主人都会觉得心里像缺了一块,更何况是互相陪伴了几年的爱人。可是即使后悔了,你们在冲动之下说出的话却收不回来,只能互相凭着对方的话语揣测着ta的心意,都以为对方不爱了,为了自己的面子,谁也无法先说出那句“我后悔了,我们和好吧”,这样冲动之下的离婚,冷静期就是给你们一个回头的机会,免你在离婚后守着昔日温馨的家如今只剩自己孤零零一人,却很难再找回往日的幸福。冷静期,是给你们找回往日恩爱的机会。




“离婚冷静期”的存在还是有意义的!

如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在12月24日那天,民法典草案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通过了审议,并且直接冲上了热搜。

草案上是这么规定的: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给大家解释一下:

你想离婚,首先你得和你的伴侣一起去民政局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的三十天内,如果有任何一个人不想离婚,单方面去民政局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如果你俩还是决定要离,满三十天后,你俩还得再一起去一趟民政局,才能把离婚证给拿到手。

看完这个规定,我是真的很想冷静一下。

是不是你也想冷静一下,其实这个规定不是领导们拍脑袋想出来的。

如今大多数年轻人闪婚,又一言不合离婚,都是冲动导致的,其实两个人真没到了那个非得离婚的地步。

年轻人觉得路还很长,离了婚还能再找,这种想法其实是不算对的,一段婚姻承载着两个家庭,还是不要轻易的去分开才好。

“离婚冷静期”就是为了让你冷静,为了防止你一拍脑袋做出错误的决定。

我是@小可爱有话说更多情感问题,欢迎咨询。




最近关于离婚冷静期大家议论纷纷,从最开始的离婚冷静期能不能挽救婚姻,到建议删除离婚冷静期,可以看出人们的态度。

虽然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好的,想挽救婚姻,想减少离婚率,但有没有想过,一对夫妻结婚的时候一定是想好好过日子,想白头到老的。

为什么走着走着离婚了,有的可能几十年离婚,有的几年,短一点的几天几个月都有。

其实一对夫妻选择离婚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冲动,因为琐事一气之下离婚;另外一种就是忍无可忍,甚至是不和多年最后不离婚都没办法活下去了。

如果是前者,那么离婚冷静期或许可以挽救一段婚姻,一个家庭,让她们冷静下来发现还是需要彼此的。

如果是后者,特别是因为原则性问题闹离婚的,多一天,哪怕是多一小时,都可能产生更大的危机,或者是痛苦。

有可能不仅没有挽救,反而将两个人推向深渊,而且相比较之下,第一种冲动离婚的只是少数,结婚后特别是有了孩子,多数人都会选择将就,除非没有办法。

所以离婚冷静期没办法挽救大部分婚姻。

草率的结婚导致离婚率高

回到离婚率这么高的情形,找找源头,离婚的最初是结婚,多少人只是因为觉得对方好,觉得当时感情不错,觉得可以结婚就走进婚姻。

但是人们从来没有考虑过结婚后的现实,多少人知道夫妻相处之道,了解婚后要一起面对柴米油盐,要分担家务,要处理婆媳关系。

没有,人们只是冲动结婚,婚后才发现两个人哪哪都不合适,很多人恋爱期很短,对彼此了解不够,婚后发现变了个人。

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多交往一段时间,看看对方的家庭和朋友,再考虑结婚不迟。

还有婚后生子,很多人是未婚先孕,没考虑过能否给孩子一个安适的生长环境,是否能承受养育孩子的巨大成本,两个人是否可以共同育儿,是否可以互相支持,都没有,只是一股脑地生了,然后无止境的埋怨争吵。

离婚一般是一个长期积蓄到爆发的结果,而多数原因是婚前过于草率,考虑不周,所以结婚前多问问自己的内心,是否一定要步入婚姻和对方过一辈子,是否已经充分了解对方的性格三观,是否考虑好了各方面因素。

婚姻的话题永远是个无解的,没有草率的结婚,就没有随意的离婚。

离婚要尊重个人意愿

如果什么原因都要先冷静再离婚就说不过去了,毕竟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如果有一方执意要离婚,即使另外一人不愿意,这样的婚姻继续下去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判决要不要离婚的最重要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双方真的感情破裂,那么别说是一个月,即使是一天一小时对他们来说也难以共同度过。

虽然离婚对未成年人成长不利,可是父母双方凑合着过,互相冷暴力,三天小大吵五天一大吵对孩子的伤害更大。

让孩子觉得即使不幸福也不能寻找自己的生活,就要耗在其中,对他们的未来也是有影响的。

人们总说宁拆一桩庙,莫毁一桩婚,但如果这场婚姻给某一方带来了不可忽略的伤害,则需要及时止损!




离婚冷静期非常必要。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淸楚后再进行决定。目前仅仅在政府机实施,时间一般一个月,法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两个月甚至三个月。

离婚冷静期的存在,给了离婚双方的“三实"。一是合符实际。在这一矛盾时期内,夫妻双方可以各自冷静地好好想一想离婚带来的结果,细心认真地回顾综合一下造成要离婚的原因、根源、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还有没有挽救挽回婚姻关系的余地等等,给矛了双方一个符合生活实际,贴近生活实践的自省自律时间期限。

二是非常实用。规定了冷静期,夫妻各自分开一段时间,有利于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也利于避开双方因矛盾期间相互排斥相互仇视尴尬局面,更有利于双方家属亲友朋友同事的调解劝导,实用性和可操作很强。

三是可推实践。这种冷静期在实际操作和实践中,挽救挽回了很多夫妻婚姻关系,也教育教授教导了很多人,更感化感动感染了很多人的婚姻观人生观,国家完全可以推展扩大到所有离婚案件中实施……。

离婚冷静期,存在有意义。




近日,围绕首部《民法典(草案)》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条款,网络热议不绝。该条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个规定的重点是什么?单方面不同意,就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意在减少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的行为,但很可能会被现实打一记响亮的耳光。

那些被家暴、被出轨、被欺骗的婚姻一方怎么办?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转移财产、足够把一个人折磨致死、也足够让一个人失去对生活的信心。

我们不能以极少数人的冲动离婚,让大多数人为此买单,让他们在痛苦的婚姻中被迫延长伤害,激化矛盾。

1950年《婚姻法》起草时,邓颖超曾主张「不加条件地允许一方坚持想离即可离」。

「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风险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

此次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作家蒋胜男(《芈月传》作者)提出删除“离婚冷静期”的建议。

她援引《2016年中国婚恋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指出“闪婚闪离”的人不足5%,“绝大多数人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婚姻大事的,法律不应该用小部分人的情况来一刀切地对待整个想要离婚的群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需要冷静吗?

结婚才是头脑发热,离婚大都是忍无可忍。




您好,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能是对当前社会高离婚率问题的一种回应,早在几十年前,是否每个人或者大部分的婚姻就是幸福的么,每一段婚姻中的人们是否未曾想过离婚?可能在当前社会中,人们的认知、人们的观念,生活的节奏反映在婚姻中,或许少了一些对克服婚姻障碍的抵抗力、免疫力,才使得结婚、离婚都变得更“从容了一些”,或许这就是“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那么,即使是回到个体角度来看,“离婚冷静期”是否会对个人的权利造成了阻碍呢,在我看来不尽然。从当前的讨论看,有提到“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对当事人来说可能确实延续了痛苦的存在。但是这不等同于否决了当事人离婚的自由,直白的来说,该离的婚还是离得掉,只是晚了一些,而痛苦持续的问题,是可以通过别的途径加以解决的。于离婚者言,能离的婚始终是能离的;而挽救了一段婚姻、或者一个家庭,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可能,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离婚冷静期”是一种立法技术,可能是实践做法的一种上升,也可能是对当前高离婚率的回应,但更深层的是,立法价值中对婚姻神圣的尊重,对家庭维系的尊重,“天不变道亦不变”,即使没有“离婚冷静期”,在这样一种观念的指引下,也会有其他的立法安排,实践的意义在于它会检测某种实际的制度设计对于实现这样一种观念的有效性,从而改变当前的设计,或者从根本上改变这样一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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