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知识百科

人贩子有多可恨、多可恶?

2025-04-28 14:41:30 条浏览

人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人,他们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处。

乱劈柴少年时期亲身经历过两件小孩被拐的事件,大家可以看看人贩子有多么的可恶,有多么的可恨。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当时的社会经过十年的改革开放,社会活动、商业活动相当的活跃,但是地处内地长江沿岸的那个小县城还是一如既往的贫穷,更别说县城下面的小乡镇了。

乱劈柴的故乡是在一个镇上,这个镇处于两省交界的地方,流动人口比较多,时不时地发生点治安事件在所难免。

不幸的是,我曾经的邻居家小孩在一天中午时分丢了,这个小孩的爷爷领着自己的孙子去亲戚家吃饭,走到集市口,遇到一个外地人问路,他还拿着地图,说一口广东话。老人家很热情,一直盯着地图给那个外乡人指指点点。

大概几分钟时间,拿着地图的外乡人满意地走了,出了路口就上了一辆面包车。当老年人转身看自己4岁的孙子的时候,发现孩子不见了,老爷子以为在附近店里看动画片,他就挨着店里去找,可是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孩子。

老爷子急了,立刻到家里叫人到集市寻找,依然一无所获。家里人一边继续找,一边去派出所报警。在那个时代,警方对于人口失踪有一个规定,必须是24小时以后才给予立案。

孩子肯定是被人贩子拐跑了,通过老爷子的描述,那位找他问路的人一定是同伙,他负责转移老爷子的视线,另外的人负责将孩子拐走。

这家人发动所有的亲戚朋友到处找,但是这个镇太过特殊了,地处两省交界处,有临着长江,离县城也不远,码头、车站都很多,更何况还有两条国道交汇于此。

找了三、四天,孩子依然没有音讯,老爷子受不了儿媳妇的埋怨,在一个夜里跳了池塘,自杀了。老爷子死了,孩子的父母离了婚,母亲回了娘家,受不了孩子丢失,公公被逼自杀的刺激,也变得神经兮兮的。

最痛苦的莫过于孩子的父亲,他记得自杀的老父亲说过,那个人贩子说的是广东一带的话,孩子可能被拐到了南方。他决定去广东,一边打工,一边找寻孩子。

过了三年多,他找到了他的儿子,在一次寻找孩子的过程中,他发现在一个闹市街口有一个缺胳膊、断一只脚的孩子很像他的儿子,虽然三年没有看到了,他记得孩子的耳垂下面有颗红痣。这个正在乞讨的残疾小孩正好也有那么一颗痣。

三年的变化很大,孩子又在成长,父亲选择报警,当警察来后,父亲仔细端详这个孩子,是他,真的是他的儿子。那个残疾的乞讨小孩还记得家乡的话,警方立刻对孩子进行了询问,他是被他的“养父”带出来乞讨的。

警方通过多方找寻,终于找到了他的“养父”,原来这个孩子是他买来的,据说让残疾的小孩出来乞讨很赚钱。这个孩子已经被转手两次了,在上一个“养父”手里,对方将孩子的手足弄残疾,这样才能够博得更多人的同情。

警方始终没有找到将孩子弄残疾的“养父”,7岁多的孩子也说不清楚他到底怎么到了这里来,只知道自从上了一辆车后,没有一个人对他好,他的手脚是在5岁的时候被弄断的。

孩子的父亲放声大哭,跪在地上以头不断地撞地,撞得满头鲜血长流,他只有一个述求,求求警方找到那些人贩子......

孩子被父亲接回了老家,直到现在还在,只是变成了一个不多言语的残疾人。

另外一件事情可以看出大家对于人贩子是多么的痛恨。

还是在这个县城里,1993年的夏天,在县城车站广场上,两个人贩子将坐在广场木椅子上睡着了的一个小孩抱起,正打算往路边的车上走。

突然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从旁边的一个杂货店里冲了出来,原来这个男人是孩子的舅舅。天气热,舅舅将熟睡的孩子放在木椅上,自己边上的店里买瓶水,没想到人贩子就这么一分钟的时间就盯上了孩子。

舅舅冲到车面前,一把将孩子要夺回来,没想到车上反而下来一女两男,要抢夺孩子。舅舅一边抢孩子,一边大吼一声:“有人抢小孩”。

呼的一下,路边的几个年轻人冲了过来,从着装、头发来看,就是本地的“二流子”,这些人平常里喝个酒、打个架、调戏一下小姑娘什么的,没事儿还找点事,现在听到有人抢孩子。

打!

几个年轻人上来就将车里下来的人一顿乱揍,舅舅将孩子交给一个认识的女人手中后,也加入了殴打三个人贩子的混战中去。

打了大概十多分钟,附近的警察赶了过来,将所有人控制起来,这个时候才发现其中一个男性人贩子痛苦地蹲在地上打滚,警方叫来警车和救护车,一边把所有人带到了派出所,一边把那个受伤的人贩子送到医院。

救护车走到路上,那个受伤的人贩子断气了,后来在医院经过检查,他的脾脏被打破了,内部大出血,死了。

点击播放GIF0.0M

经过审讯,这是一个专门拐卖儿童的团伙,这三个人负责拐卖,还有几个人负责售卖,警方通过抓获的两个人将这个团伙一锅给端了。

至于那个死去的人贩子,派出所的说法是,此人拐卖儿童,在人民群众的制止过程中,自己不慎摔倒,导致内脏破裂,意外死亡。

人贩子真的非常的可恨、可恶,真心希望加强对人贩子的打击力度,没有一个家庭能够承受孩子丢失的那种痛苦。




按理说:商品才能交易,人属于高等动物,如果进行贩卖,本来就有失人性,触犯法律。其实对于这种以分离他人亲情骨肉,来换取利益,纯属伤天害理,属于罪大恶极,应该从重严惩不贷。




人贩子判的太轻了,应该是:一次的判10年,没收全部资产,二次20年!




要有多可恨就有可恨,要有多可恶就有多可恶,一点不夸张。真的是人贩子抓到就该立即判出死刑决不放过。




都知道人贩子可恨可恶,那就严惩,越严越好。




害人骨肉分离,罪不可赦!




要多恨有多恨要多恶有多恶




连贩子,他只是想把那个不择手段去换钱




人贩子太可怕,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让原本和睦的一家人无缘分离。为了孩子忍受几十年或者半辈子的折磨与痛苦。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了。所以国家要严厉打击人贩子,让这些人都无处可生存,并且让他们没有胆量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想着那些在父母怀里是宝贝的孩子,被人贩子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样子,真的很痛心。我们都是做父母的,又如何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如我能定他罪,必死罪。




人贩子应该用炮轰死,为了金钱害的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骨肉分离。理应是要多可恶有多可恶,立刻枪毙,让他们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人间魔鬼




人贩子要多可恶就有多可恶,他们简直就是丧尽天良,害得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心灵肉体受到多大的创伤,




人贩子为了金钱害的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骨肉分离。理应是要多可恶有多可恶,立刻枪毙,让他们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个人认为人贩子是既可恨又可恶的败类,做恶多端人人责骂,应该受到法律的治裁。




抓到确定后崩了。




其实对于人贩子而言,国家应该制订一条法律,只要是参与买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只要被抓到就要直接凌迟处死,千刀万剐,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可恨了,小便总结了以下几点,第一,被拐卖的儿童被迫砍去双腿然后被送到各个地方去乞讨,利用人们的同情心以此来谋利,第二,被摘取器官,这种方式是最残忍的,被摘去器官的孩子要么死去要么可能下半生残疾,第三,相比于第二种这种孩子的命运相对来说或许会好很多,那就是卖给那些无法生育的家庭,这些可怜的孩子从此就要和自己的亲生父母骨肉分离,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相见了,不管怎么说人贩子都是很可恨的,希望国家加大惩治力度。




人们对人贩J子肯定恨之入骨。人贩子为了私利,丧尽良心,把别人的儿女偷去或骗去卖掉,搞得受害者骨肉分离,这能不遭人切齿痛恨么?




立即修改法律、刑法,凡贩卖妇女、儿童的等同贩卖、贩运毒品罪行,绝不姑息,而购买妇女方的一律强奸罪处理。[祈祷][祈祷][祈祷]




撕裂每个幸福的家庭,使小孩从小就失去父母的爱。建议重判,甚至极刑!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