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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哪一位古代名人被中外法医公认为法医学界的鼻祖?

2023-07-27 15:49:09 条浏览

大宋提刑官宋慈




大宋提刑官宋慈




电视剧大宋提刑官的主管。宋慈




当然是“大宋提刑官”宋慈!

中国有三大神探,包拯、宋慈、狄仁杰!

其中包拯、狄公多是靠智商上的神来之笔,而宋慈则更多的是在死人身上找证据,让私人说话。

“宋慈查案,向来是认案不认人,冤屈必须伸张,杀人就得偿命!”

宋慈是南宋时期著名的法医学家,在中外法医学界,很多人承认是宋慈在1235年建立了法医鉴定学,也是因为这样,他也被称为世界上法医学的鼻祖。

宋慈子啊历史上最大的贡献就是写了《洗冤集录》,这本书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著作,宋慈根据自己很多年的判案经历并且吸收了以前的观点和内容,然后才写下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是用于牢房中事务的检验和鉴定。

在《洗冤集录》中,不仅记载了各种死因,包括暴力死,自杀,生前杀等等类型,并且还记载了中毒的状况,以及如何检验毒物的方法。

因为这本书提出了很多法医方面基础的内容,所以当时很多官员审理案件都把这本书当做应用指南,也为后人在法医学方面提供了借鉴。

宋慈也因此被奉为“法医学之父”,更被中外法医公认为法医学界的鼻祖!

当然了,《洗冤集录》所讲述的不仅仅法医验尸上的专业知识,更是在表达一种断案的理论。

宋慈断案,奉行证据至上:

“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

所谓的推理,一切都是建立在充足“证据”之上,一定要全面。

“旁求证左,或有伪也;直取证验,斯为实也”。

在命案中,本着“死人不会说谎”的指导思想,宋慈把证据的主攻方向放在了死人身上,通过对于尸体检查去寻找证据。至于状告者的一纸之言和“牢狱用刑以求取口供”这些取证方法,在宋慈看来都是不可取的。

不听信一面之词,一切须“据状断之”,这是对真相的尊重,更是为官者对于自己良心的负责!

人命关天,为官者,在其位,谋其事。

正如同他在书中所言:

“当是任者,切以究之”!

值得一提的是,宋慈不仅仅是“神探”,更是一治国良吏!

他为人正直无二。

除了为百姓洗冤以外,在地方施政,无论民生还是安保,都做得非常出色。

史载:

所到之处均入境问俗,惠爱子民,佳誉鹊起!

其人不仅好文,勇武也是无二,早年间在赣闽地区为官,面对众多领导都束手无策的峒民民乱,宋慈亲率府兵破敌,战功卓著。而在平定闽中叛乱,宋慈也是屡出良策,被主帅赞为,“忠勇过武将矣”。

所以,宋慈乃是一位文武双全的好官!

只不过,在奸臣当道,吏治腐败的南宋,这样的人没多少人喜欢。

正如电视剧里刁光斗说的那样:

这天底下,像我这样的官太多太多,而像你这样的死心眼又太少太少。”

所以宋慈一生,并未在南宋朝中有过多建树,想来也是可惜!




大宋提刑官宋慈




看过《大宋提刑官》的应该都知道这个人——他就是南宋时期著名的法医学家,开创了法医鉴定学的中国官员——宋慈。

公元1245年,宋慈着手编订他的巨著——《洗冤集录》。这本书成为了后世公认的法医学经典教材,而在1247年,《洗冤集录》书成这一年,也被认为是法医鉴定学正式成为了一门学问的年份。

宋慈在《洗冤集录》之中,除了记录了不少他所经办的案子以外,最重要的是他的两个重要思想:

一个是办案的程序的严谨性。宋慈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强调检尸官吏仵作的职责、道德、必备技能和注意事项,如验官赴命案地检尸,切须注意勿骚扰乡众等。这体现了宋慈办案的以人为本和尊重生命的思想。

另一个则是强调向尸体要证据。宋慈规范了验尸程序和文字记录要求;系统阐述尸体检查方法和在各种死亡条件下的检查所得,对案情的正确判定颇有影响,尤其着重指出与审案有重大关系的生前或死后损伤的皮肤、肌肉、骨骼特征合鉴别要点,焚死和焚尸、自缢和勒死的区别。

《洗冤集录》成书以后,成为历代臬司办案的必学教材。在它之前,中国也有过不少著名的办案高手,如狄仁杰、包拯等;但是他们没有一人能够写出如此之巨著,这正是宋慈的伟大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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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那一位古代名人被中外法医公认为法医学界的鼻祖?

诚谢邀请:

大宋提刑官宋慈,福建建阳人(南平市),曾在广东湖南等地任提刑官。著有<<洗冤集录&;&;对后人有很大影响。




提起宋慈,大家可能首先会想到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光从电视剧中大家可能无法全面的了解宋慈的成就所代表的意义。他所著的《洗冤集录》堪称是世界上的第一本法医学著作,而他本人,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系统的归纳、创建并使用法医学理论的人,足以被称之为法医学鼻祖。

宋慈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他先后曾担任县令、通判、提点刑狱官等职位,但究其一生都只当过这种小官,在史书上也几乎没有留下过对他的记载,我们如今对他生平的大部分了解都来自宋慈的墓志铭。

他在湖南担任提点刑狱官时,写下了这本《洗冤集录》,其中囊括了从春秋战国到南宋时期我国古代法医学理论的实践归纳和总结。从南宋到清朝,官府都将这本著作当作破案缉凶的宝典,其中所蕴含的先进生物学、化学、光学以及昆虫学知识,都使这个年代的人们受益匪浅。《洗冤集录》所诞生的时间之早,相比于西方最早出现的相类似的书籍还要更早三百五十余年。同时,宋慈的这本书也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输送到英、美、日、德等国家,供他们研究古代中国人的传统智慧。

书中很多知识都是结合了好几门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很难想象在自然科学如此不发达的古代,他们是如何从实践中一步步总结出的这些结论。书中提到了一种检验皮下出血的方法,将被酒和醋浸湿的纸贴在皮肤上,片刻之后,就能看到皮下出血的痕迹逐渐显现。这个方法的原理是醋中的乙酸和血红蛋白发生反应,显现出暗褐色,而酒精的作用是增强皮肤投射性,也就是让你的皮肤变得更透明,更容易看到皮肤下的其他东西。还有对骨头受到的损伤的检测方法,把醋浇在尸体表面,然后用一把桐油伞挡住要查看的地方,迎着日光透过伞再看,便能清晰地在骨头上看见原本不易察觉的伤痕。因为桐油伞是由泡过桐油的纸做的,而且颜色大多也是红、褐、淡黄等。当阳光照射的时候,大部分光线被吸收,而紫外线和红外线射在了骨头表面,就会显现出伤痕。这其中所运用的其实也就是今天的医学中紫外线检验骨伤的基本原理。

除此之外,《洗冤集录》因为时代的局限性,当时科学发展的不完整性,以及人们对偶然事件的发生便推论为客观规律的错误导致其仍然有不少在今天看来明显是谬论的地方。例如对男女体内骨头差异的描述,书中称男人的骨头是白色的,而女人因为经血的影响,所以骨头是黑色的。还有的说一个人如果是上吊死的,那么他的脚下三尺的地方一定能挖出火炭。以及用生石灰灌入人的直肠可以救活溺水者。今天哪怕是稍微有点化学知识或者生物知识的人,都知道这些言论非常的荒唐。但是瑕不掩瑜,抛去时代的局限性导致的一部分错误结论,本书中仍然有许多至今都令人眼前一亮的科学方法,而且它更多的意义是在于引导了这种用证据和逻辑进行推导的断案形式和思维。

同时书中也批判了自古以来官场对案件审理的黑暗之处,不讲证据,不讲道理,屈打成招,颠倒黑白的强盗式判案屡见不鲜。本书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去引导官府人员如何在断案中保持基本的科学依据,让死者有话说,让活人不蒙冤,宋慈也因此当之无愧为世界法医学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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