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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江西曾春亮杀人案一审被判死刑?

2023-07-26 14:35:08 条浏览

曾春亮虽然被判死刑,大快人心,但是无辜受害几人无法再活过来,如果当初受害者报警能够得到重视,也就不会造成这么多人的惨剧。

曾春亮本来就是有前科出狱的被放出来还不安分,害死几条人命,曾春亮开庭被判死刑后,康乐莹给自己父母微信发消息说曾春亮终于付出了代价,可是她的父母却再也回不来了。

曾春亮被判死刑是意料之中的事,如果恶徒如果还让他逍遥法外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事,在开庭的时候受害者女儿康乐莹没有出席,主要是为了不想看到曾春亮这个恶魔的嘴脸。

曾春亮这个人可怜,可悲更可恨,从小条件条件不好,寄人篱下生活,后又交友不慎,小偷小摸,好吃懒做,不思悔改,最后犯下滔天大罪。

这也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像那些并不是犯很严重错误的人,判刑出狱后,因为和社会脱节多年,又有前科,出狱后不好找工作,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因为有案底拒绝,只能做些苦力活,也可能会受到人们的鄙视瞧不起。

有些人是真心想悔过,但是因为被世人的鄙夷和出来后工作问题,都会导致这些人从新走到那条路上,所以建议在出狱时应该先培训并且出狱后除了公安机关,其他单位查不到别人的以前犯罪记录,不然像那些想改过的人还是会再入歧途。




刚刚出狱又重新犯罪,这样的案件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我们的监狱在改成罪犯的过程中,能不能对罪犯出狱时的认罪态度,思想转化程度,有无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做一个评估。对那些确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分子,可以提醒其居住地公安部门予以监视。也可在电视上公布照片,提醒社会防范。




其实曾春亮被判死刑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因为他本身就是刑满释放人员,刚出牢门就是想着抢劫,而不是想着靠自己劳动去赚钱,他已经成为了社会上的威胁,但是令人惋惜的是他带有的三条人命,他的做法不仅毁了自己,同时也毁掉了几个家庭,其实我们从这起案件中完全可以想象出当时曾春亮的作案场景。

2020年8月初,刑满释放的曾春亮出狱后来到了江西乐山县,准备偷点钱跑路,因为刚从监狱出来,家里也没有亲朋好友,又不好找工作,自己的思想也有点跟不上这个社会,还在停留以前偷鸡摸狗不会被发现的想法中,他先是来到了一个居民楼附近,看有没有穿着打扮好点的,就这样他盯上了家住这所小区的康国帅家中,通过观察,在看到康某家里人都出去后,开始自己熟练的盗窃手法,最终成功进到屋子里,可能是连续好几天没休息好太累了,他进屋后,先是休息了一会,但是没有想到竟然睡着了,直到康某妻子熊某回家看到他,曾春亮看到人回家,立马慌了,直接推开了熊某,跑了出去,曾春亮跑了以后,仍然在这个村里没有跑。

曾春亮虽然没跑,但是村子里却出现了警察,曾春亮怀疑康某家里报警了,所以曾春亮开始怀恨在心,在警察走了之后,他买来了,尖刀,锤子绳子,准备回去报复康某一家,就这样8月8日凌晨,曾春亮通过康某家的铁丝网上到了康某家的楼上,他先从厨房窗户进入,用锥子打死了还在厨房的熊某,然后去卧室用刀杀死了康某,就在曾春亮以为没人时候,听到了康某的小孙子叫声,于是就用锤子将康某小孙子从床上锤了几下,看到小男孩躺到了床下,以为死了,也就不再去管了,之后曾春亮开始的搜寻康某家中有钱的东西,拿走了家里的几千元现金和手机后,跳窗逃跑。

第二天康某的女儿给康某打电话,家里没人听,康某女儿就立马回家看看,当她打开门看到家里的一幕后,瞬间感觉天昏地暗,立马报警,并且拨打120,庆幸的是目前小男孩被抢救了过来,警察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并且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但是曾春亮事发后没了消息,很多人怀疑他跑进了山里面,就在大家准备进山搜查的时候,曾春亮有开始作案,这次他杀了距离案发现场附近隔壁村的驻村干部,警察也迅速查找线索,最终抓住了这名疯狂杀人犯。

曾春亮被抓后,先是表示自己精神状态不好,经过了警方调查,曾春亮精神状态正常,犯罪时意识清醒,曾春亮也在被抓后表示后悔,希望法律给他一次机会,但是法律是绝对对这种丧心病狂的杀人犯手软的,最终江西法院判决曾春亮死刑,立即执行,这样一个结果我相信对死者家属是一个交代,对广大群众也是个交代,曾春亮的事件,侧面反正了,刑满释放人员,普遍缺乏自主意识,出狱后还是想不劳而获,干老本行,所以关注服刑人员出狱后的生活也是目前比较重要的问题。




这个判决完全没毛病,说实话已经是最严的处罚了,如果是古时候那就是凌迟,那才是生不如死想死都难,以曾春亮的罪行来看,死刑绰绰有余,不死刑对不起他的罪行,盗窃被发现威胁不允许报警,在这个过程中已经伤害了他人,在事后发现当事人报警,曾春亮计划入室杀人。

在杀人后逃跑的过程中,又再一次入室杀死一名扶贫干部,这样的行为恶劣到什么样的程度可想而知,最主要的是第一次入室后当事人报警后,曾春亮还在大街上溜达,最终造成了曾春亮的入室杀人,第一次是报复杀人,第二次是故意杀人,这些都是重罪,在古代可是要受到极刑的,现代只有死刑而已。

曾春亮杀人案件,已经经历了一审,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不管怎么样就凭他身上的那么多命案,死刑是必然的,因为造成的影响太恶劣,影响的不只是社会,还有某些人的形象,所以曾春亮死刑是必然的,而且他当庭认罪,表示不上诉,说明他其实很明白自己的行为是什么样的后果。

反正上不上诉其实结果都一样,而且他自己完全知道自己根本没有上诉的理由,一审这个结果二审他也跑不了,因为案件证据确凿所有的证据链非常的完整,所有的东西都证明了他的罪恶,死刑是他必然的归宿,他也必须要死,他得罪了不应该得罪的人,损害了一些人的脸面,他还能活才怪了。

这个时候不会有什么精神病之类的理由,根本不可能是,而且他的罪行足以让他死好几次了,现在只是死一次算是便宜他了,好几条人命啊,这种罪行什么理由都不可能开脱,不死不足以有震慑的作用,从他出手的那一刻,他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他完全知道自己做了那些事情的后果,但是他仍然做了。

其实这个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不久的时间,案件从发生到侦破,再到审理和审判在到现在的判决,其实也只是几个月的时间,这个效率是非常快的,只是在发生之前和发生之时的那段时间,让很多人看明白了一些东西,曾春亮的案件那么快的了结,也说明了想挽回一些颜面损失而已。




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宣判。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杀人魔头终于得到应有的惩罚,实在令人拍手称快。

案件回顾

2020年7月22号,曾春亮潜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的一户人家中可能意图行窃,其后被家中老人熊小美发现。曾春亮拿着螺丝刀威胁熊小美未果,与二楼闻呼救声赶来的熊小美儿子康某展开搏斗。曾春亮螺丝刀攻击康某,扎穿康某手指并扎伤其身上多处皮肤,打伤熊小美之后窜逃。事发后康家人立刻报警、验伤,警察很快就确认了歹徒身份。

7月23日,康家人再次报案,并要求公安部门拘捕嫌疑犯,公安部门反馈会发出拘捕令,然而到案发前未发出任何网络通缉。

7月24日,熊小美儿媳打扫家里时在三楼床底再次发现曾春亮的作案工具,康家人再次报警希望早日将歹徒抓捕归案,7月25日上午9点多乐安刑警技术人员取走该工具。但在事发后,小镇很多人均说歹徒仍然自由出入在镇上餐饮等场所。康家只得在家中安装四个摄像头防范。

8月8号早上7点左右,曾春亮再次潜入这户人家。熊小美在厨房做早餐,曾春亮拿着准备好的大锤从后面砸伤熊小美后,拿刀多次刺杀,喉咙多处刺穿,身上大刀伤达七处。杀害熊小美后,曾春亮上二楼用锤子直击熟睡的熊小美丈夫康某,致其脑浆崩裂当场死亡。随后曾春亮又用大锤捶打旁边熟睡的康某外孙小宇的脑壳,致其重伤现在医院抢救。

8月13日早晨7时25分,山砀镇厚坊村发生命案,一名驻村扶贫干部在村委会被杀。凶手高度疑似曾春亮。曾春亮逃跑过程中,逃回了老家厚坊村,在驻村干部村上的房间睡觉时,被回村的驻村干部在房间撞见,导致驻村干部被杀害。

从此曾春亮消失在了深山之中。

8月16日16时27分,经过8天8夜的地毯式搜查,嫌犯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

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杀人案终于破获。

曾春亮个人经历

曾春亮,1976年4月出生,曾长期在浙江等地打工为生。

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盗窃罪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9年8月8日刑满释放。

2013年3月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因其认罪悔罪,完成劳动任务获减刑有期徒刑7个月。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

作案动机

与自己几个兄弟不同,虽然同在外地打工,但曾春亮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工作不是嫌累就是嫌钱少,于是他开始动起歪脑筋,多次实施盗窃,也多次入狱服刑。但出狱后的他并没有丝毫悔改,村里给他找的工作他嫌累不干,继续干起了“老本行”,打起邻村康家人的主意。

被发现后因听闻警方在追捕自己,认为都怪康家报警才让他又要过逃亡生活,因此动起杀人灭门的念头,甚至7岁孩子也不放过,实在令人发指。

曾春亮出狱后曾找驻村书记郝园平解决住房和开办采石场事宜,但未得到解决,如今他将康家一家杀害躲入深山,认为自己之所以落得如此境地,都是郝园平的过错,因此起了杀心,但案发当天他因走错房间而误将驻村干部桂高平杀害。

法院宣判

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宣判。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个人认为

曾春亮本人没有文化,又好逸恶劳,多次牢狱生活并没有让他从此改变,反而让他的性格更加扭曲,认为这一切的不公都是由他人造成,最终成为一头野兽一样的存在,干下滔天恶行。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在监狱度过大半生的曾春亮,终于要亲口品尝自己种下的恶果了。

相信此判决一出,大多数网友跟我一样拍手称快。单是看到案件的经过,就恨不得亲手撕了他,连7岁的孩童都不放过,这得是如何丧心病狂的人才能干出这等事情。

以我所见,生在法治社会的曾春亮是“幸福”的。犯下如此恶行,虽然他也要偿命,但一颗枪子一瞬间的事,对他来说简直太过仁慈痛快。如果放在古代,那得拉到菜市口凌迟处死才能解得了大伙的心头之恨。




在2020年8月份轰动全国的江西连杀3人的曾春亮案件,于2021年1月11号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盗窃等罪一案,法庭当庭宣判曾春亮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不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人民币2万,这个判决真的大快人心,平民愤,让死者瞑目,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曾春亮案件始末

2020年7月份刚刑满释放的曾春亮接连两次潜入康某家行窃,在康家的三口睡觉的时候被康家人发现,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康家人通过报警解决,还警告曾春亮如果再来就让警察抓他,这些话深深的刺激了曾春亮,他害怕再回到监狱,就产生了报复心理,于是在8月8号偷摸潜入康家,用铁锤残忍的杀害了两位老人,重伤一个小孩,曾春亮在行凶后潜逃,在逃亡第五天的时候,也就是8月13日将驻村扶贫干部桂某某残忍杀害。

曾春亮案件当时引起了全国的轰动,因为他是当地土生土长的人,非常熟悉周边的地形,抓捕难度很大,而且曾春亮是惯偷,心理素质非常强大,具有很强的反侦查的能力,胆子大,善于隐藏自己,在当时警方出动了上千人的警力进行大规模的搜山追逃,在各个村口设卡拦截检查,当时曾春亮的残忍行为引起了当地人们心里的极度恐慌,村民们为了早日抓大他自发的组织巡逻队,配合警方抓捕。

在8月16号曾春亮乔装打扮自己,戴着帽子骑着摩托车想蒙混过关,逃脱警方的追捕,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设卡的特警当场就发现了他,将他缉拿归案,当时的曾春亮精神状况非常好,而且衣着整洁,面部非常干净,而且当他被抓的时候还挑衅警方说:我要是不下山,你们这辈子都抓不到我,曾春亮得有多狂,自己都被抓了还用挑衅的态度面对警方,他犯下的滔天罪行必须接受国家法律的制裁。

曾春亮被判处死刑

曾春亮案件经过警方半年多的调查取证,已经当时曾春亮的家人称他有精神类疾病,但是经过专业的医学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曾春亮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不存在具有精神病的特征,是完全能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

2021年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曾春亮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罪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曾春亮被判死刑,真的是大快人心,还社会一个正义,让死者可是安息了,让在这半年多始忍受失去亲人的痛苦煎熬的痛苦终于可以放下了,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小黑对这件事看法

曾春亮被判死刑真的是民心所向,因为他犯下的最不可饶恕,他就是一个杀人不眨呀的恶魔,他这种极具变态的反社会的人格对当今社会是一个大的威胁,他必须要为他的残忍,对人生命冷漠的行为付出代价,接受国家法律的制裁。

这件事现在想起来真的非常气愤,两个老人本应享受晚年幸福生活,孩子还没好好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你怎么就忍心下的死手,难道你没有父母吗?你没有兄弟姐妹吗?你的兄弟姐妹没有孩子吗?你对人性太冷漠了,无情,自私自利,毫无人性可言,你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恶魔呀。

还有你对驻村干部的残忍杀害,那可是抹脖一刀致命呀,驻村干部与你无冤无仇,你们没有任何的交集,只是因为他无意发现了你,你担心你被暴露了,就残忍的杀害,驻村干部桂某某也是有妻子,孩子的,他的家人还在等他吃饭,就是因为你让这个一切都不存在了,变成了泡沫。

在六天内连杀三人,你罪加一等,不可饶恕,只有判处死刑才能让无辜的死者安息。

曾春亮案件给我们的警示

一:孩子的家庭教育很重要,一定要重视,曾春亮从小就缺乏父母的关心,没有接受很好的家庭教育,导致性格的缺失和极端。

二:人在外面,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当自己遇到危险了,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千万不要激怒坏人,要和他们打迂回战术,找准机会逃脱出去。

最后请记住:人间正道是沧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民的正义才是最重要的。




曾春亮被判死刑,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大家的心愿,还被他杀害的三位死者一个公道,也给失去亲人家属一个交代,谈起曾春亮,可能很多人都忘记了!但是本地人对他是谈虎色变,在他逃亡时候,吓得附近的村民都不敢外出,这位大名鼎鼎的曾春亮,应盗窃罪,先后两次入狱,坐了将近15年牢房,出来88天后连续杀害三人,

看过当时的报道:曾春亮2020年5月12日刚刚出狱,曾经在2002年和2012年先后两度因为盗窃罪入狱,在监狱里度过了将近15年,从5月12日到案发时间,离曾春亮出狱刚好88天。出狱后不务正业,不想找工作上班,整日游手好闲,赌博打麻将,没钱了想着干起了入室盗窃的勾当,潜入一户人家实施盗窃被人家发现后,居然不知悔改,还威胁受害人,不许报警,不然杀全家灭口,在受害人报警后,激怒了曾春亮,半夜入室杀害了两人后逃离现场,在逃亡路上,把撞破自己行踪的扶贫村干部随手杀害了,由此可见曾春亮心狠手辣,心里变态,变成了杀人狂魔,估计他自己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想着破罐子破摔,能活几天算几天,碰上谁就杀谁的心态,案发后,在警方发动了当地4000多人,在两万多亩茂密山林中地毯式搜索中,在8月16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一个检查卡点抓捕到案了,经历了8天时间,终于把这个杀人狂魔抓捕归案了!当时本地居民一片欢呼,终于可以放心的回家了,不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

1月11日上午9点25分,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对曾春亮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罚金两万元。

随后曾春亮表示接受法律审判,不上诉,这位杀人狂魔终于伏法,也算给死者一个交代吧!还当地村民一个安全居住环境吧!




2021年1月11日,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对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至此,自2020年8月8日起,在6天之内杀害3人,重伤1人的曾春亮,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尽快枪毙我吧”是曾春亮对法官做的最后陈述,无论是真心认罪伏法,还是急于“求死”,不久的将来,曾春亮都将用命去向那些无辜被他杀害之人赎罪。

多年的监狱生活,没有让他洗心革面

曾春亮在犯下滔天大罪之前,前前后后在监狱中度过了十几年的时间,大多数犯罪行为都是盗窃。

盗窃,无非就是因为好吃懒做,想要不劳而获,既不想付出辛劳,又想得到钱财。大部分盗窃之人都是这样的心理,并且伴有一些不良嗜好。

曾春亮也有,他有赌博的嗜好,之前多是因为嗜赌,没钱了就去偷,偷完没被抓就继续赌,周而复始。

在最后一次刑满释放后,偷盗的恶习在他身上依然没有改掉。不要以身上没钱当成盗窃的理由,天上不会掉钱,每个人的钱都是靠双手一分一分挣来的。

当他再次重操旧业的时候,谁都没想到,事情会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

2020年7月21日,他来到被害人熊某美家想要盗窃财物,谁知竟然在熊某美家睡着了。当熊某美发现他的时候,叫来了儿子康某帅,双方发生打斗。曾春亮刺伤康某帅手掌之后,逃离现场。在逃跑之前,他曾威胁被害人,敢报警就杀其全家。

被害人随即报警,而得到消息的曾春亮在8月7日再次潜回康家,意图报复康某帅。8月8日,没有等到康某帅的曾春亮开始对其家人实施残忍的报复行为,先后将康某帅的父母(康某国和熊某美)杀死,把康某帅的外甥伤害致重伤。

8月13日,曾春亮本欲去报复一个村干部,可是因为进错房间,将驻村扶贫干部桂某平残忍杀害,之后躲进附近的山上,直到下山被抓。

社会危害性极大

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这是那些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身上共有的“特征”,而社会危害性极大,则是最关键的因素。

从字面意思就很容易理解,这样的人,因为心理已经扭曲,别说三观,就连基本的人性已经丧失,随时都可能对无辜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曾春亮初次进入被害人加盗窃,被发现后先伤人,再威胁。在得知对方报警之后,恶意报复,行凶杀人。

至于说网上有些人说被害人不该报警,这是错误的,这样的想法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给我们的正常生活带来隐患。

如果人人都对犯罪分子忍气吞声,一味委曲求全,那么将会是整个社会的悲哀。而身处这个社会当中,难保哪一天我们也会受到犯罪分子的伤害。

因为对方报警,曾春亮就报复杀人。因为已经背负命案,在曾春亮看来,一不做二不休,多杀一人也没什么不同。所以他又错把桂某平当成仇人杀害。

后来的他,对于生命的漠视,对于法律的藐视,表现的淋漓尽致。在被抓之时,他表情自然,面带微笑,你丝毫感觉不到他是一个杀人犯。而在法庭上那句“尽快枪毙我吧”,也充分显示出他那种无所谓的态度。

他的罪行,他的手段,他的态度,都适用于死刑。




犯法判刑,杀人扺命,是一法制国家天经地义的事情。杀人魔鬼曾春亮被判死刑,咎由自取,理所当然,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该杀。不然怎么能警示世人呢?




“尽快枪毙我吧。”这是杀人魔王曾春亮的最后陈述!

他非常清楚自己所犯的滔天大罪,死是唯一的选择。

去年8月8日,劳改释放不久的曾春亮死不悔改,入室偷盗杀人,在逃亡中又犯案杀人。可以说罪大恶极!

不要命的人最可怕,比如曾春亮之流就是。

当然,曾春亮被判死刑,大快人心,但有些方面还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一‬对‬劳‬改‬释放人‬员‬我们应该多‬点‬关心,比‬如‬在‬就‬业‬、经‬商‬等‬方面,我们是‬否‬应该适当的给‬他‬们‬帮忙。

二‬是‬出‬狱‬不‬出‬视‬线,我们应该有‬专‬人‬进‬行‬跟‬踪了解,千万不‬要把‬他‬们‬抛‬弃。

三‬给‬劳‬改‬释放人‬员‬建‬立‬档案。

四‬是‬出‬狱后,对‬生‬活‬等‬方面确实有‬困难‬的人‬,我们是‬否‬可‬以‬给‬他‬们‬资金扶持?

五‬是‬如何让‬他‬们‬尽快的融‬入‬社‬会‬?

六‬是‬千万不‬能歧视他们,他们也‬是我‬们‬的一‬分‬子‬。‬

对‬曾‬春‬亮‬之‬流‬,就应该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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