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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男孩溺水家长要放弃,该不该追究家长的责任?

2023-07-16 11:32:07 条浏览

我觉得应该追究家长的责任。

首先,家长没尽到看护责任,让一个两岁的孩子平平和四岁的姐姐独自走到河边,最后导致孩子溺水。虽然事情发生在外婆看管期间,但做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父母的责任是逃不掉的。

其次,家长没有尽到全力救护的责任。做为监护人,保证孩子的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但他们先后两次提出放弃治疗,将直接剥夺孩子的生存权,其可能带来的后果是难以原谅的。

最后我认为,还应该追究社会的责任。当前,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完善。虽然有对于困难家庭的帮扶政策,但指向性不强,救助措施启动程序繁琐,难以实现及时有效帮扶。最终只能寄希望于医院的爱心救助和社会人士的慈善捐助解燃眉之急。

但是,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只能救一时之急,而社会针对大病治疗特别是急症治疗的帮扶政策又跟不上,平平的家长直接放弃治疗,主要也就是这方面的原因。

我们寄希望于针对未成年人监护和伤害等行为追责制度的形成,也期待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让平平这样的孩子,无性命之虞,无后顾之忧。




怎么忍心追究家长呢。他们是没钱没办法啊。哎都是没钱造成的。幸亏遇到好心的医院领导。谢谢医院救死扶伤。谢谢医院领导好人一生平安有好报。




个人觉得医院还是有必要向孩子父母追回医药费,不然以后有病患都送到医院,然后都叫穷要放弃治疗,博取医生同情和社会人的同情,这医院也没那么多精力啊!虽然人多力量大,大家众筹可以帮助度过难关,但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前几天朋友的表弟得了重病,发起众筹,才三天时间,钱没筹到多少,人却没挺过来去世了!如果他早有意识买份保险,至于会这样么????




我儿子,28周生下来,2斤,肺都没有很多,首交20万,对于农村的家庭多大的数字,医生还说,不一定能活,活下来不一定健全!我哭的眼泪都哭干了,我婆婆听到了说要放弃!还好我老公想都没想一直说救!34周后带回去,只能喝一滴奶水,没日没夜的照顾了三个月才开眼睛!现在宝宝6岁了,不但非常聪明!而且样貌十分漂亮,没人不喜爱他!所以大难临头时别退缩,哪样会后悔的

我儿子三个月后的照片




该,孩子还有生命迹象,医生都没放弃,做为孩子的生父生母,怎么能忍心看到孩子死,每一个母亲,父亲哪怕要自己的生命去换回孩子都觉得值得,生下了就把全部的爱给他,记得汶川大地震有多少父母用自己的身体护着自己的孩子




从情理上说这位父亲不称职,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他只知道治病得花钱,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钱才高过一切,责任,他懂什么是责任?由此看来他只是一个非常自私的男人,他不配做人。

一个男人要学会担当,孩子病哪怕倾家荡产也要治,即便是负债累累,当然他可能也有自己的苦衷,但,这件事于情于理什么理由也不是理由。




我不知道这孩子后续治疗能超过多少钱,五万吗?十万吗?不会超过六七万吧!父母就要放弃治疗,说这话有两个原因,一是真不在意孩子的生死,二是借此博取医院同情,从而减免医药费,原谅我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他们的内心。作为一个妈妈,孩子救不活也就算了,眼看着救活了,哪怕花再多的钱也要保命啊!大不了从零再来,这是对生命的尊重




放弃还是继续治疗要看孩子的生命体征,如果没有钱看病医院是否免费治疗?我一直纳闷为什么明星要入外国国际,我身为国人要等到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孩子小学建校费交8万,中学4万,高中免费)……还要等到下下辈子……




两岁,正是可爱卖萌会哄人的年龄!现在养育一个孩子这么难!就这么眼睁睁的要放弃一条无辜的生命!我想问,作为父母,你对孩子的爱在哪里!你尽到做父母的责任的吗!你有权利这样做吗!简直悲哀愚蠢至极!




我的孩子会不会有后遗症?你们要保证他没有后遗症,如果不是我们不要治疗了,这是其一!治病要花那么多钱?还不一定能治好,我们不治疗了,这是其二!还有些人干脆不来,钱也不交,人也不来,打电话也不接,这是其三。我们不治了,孩子放你们这里,我们不要了,这是其四!由于放弃的孩子出现病情变化,最后去世,他们出现了,告我们害死他的小孩,这是其五!你说,我们能怎么办?打电话报警也解决不了的事。有些以为生个孩子那么简单,心里认为自己的孩子肯定是健健康康的。最后,一要负责任,就开始逃避。我们国家的遗弃罪是有的,可是实行起来却又太困难。问我为啥那么清楚,在新生儿工作六年,年年都有这些事情发生,我们又能怎样呢?




首先,在医生都还认为有很大救治希望的情况下,家属还一再说要放弃治疗,这是很让人痛心的。毕竟这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啊,人在金钱面前有时候表现的真是可耻,可恨,可恶!在他们心里,生命根本就没有得到最起码的尊重,他们的内心世界已然成了荒草湖泊,真是可悲、可叹!

相反,医院和医生的做法真得是令人肃然起敬,在他们心里,生命是最重要的,生命是第一位的,生命是最让人尊重的。金钱算什么?它不能买来生命,它不能买来人心,它不能买来真情!真要谢谢我们医院的好医生、好护士、好领导,你们是那么高尚,那么伟大,那么无私,那么令人敬仰……用多少赞美的语言都不过分,不夸张。真的,这是人性最美、最亮、最闪光、最耀眼的时刻!是你们让我们感到生活其实真得很美好!

至于家属因为经济的原因,要求放弃治疗的行为,也许确实有它的无奈之处,但是,他们不应该自己主动放弃,如果你努力了,炸锅卖铁、卖房子、举债等等,这些方法用尽以后,还是没有希望,大家或许会给你一定的理解和同情。但是,我们有那么多的爱心人士,包括许多善良的人们,还有我们的社会,都会愿意献出自己的爱心,我们的社会还没有那么冷漠,医院和医生的举动就是最好,最有力的证明!

只是,家属的举动太冷漠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再一次谢谢我们的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还有社会上的好心人!!!




孩子两岁根本没有保护意识,出了事情也是大人监管不力,本身就内疚,现在孩子生死未卜,却要放弃治疗,我真的想问,你们是不是他的亲生父母吗?医院都在挽留这个孩子的生命,你们却要放弃,还好孩子醒过来,第一眼看到自己的爸爸,伸出小手让爸爸抱抱,请问孩子的爸爸,你的心里是什么样的知味。难道你们就没有为自己所作所为而内疚吗?真的钱比生命还要重要吗?没有钱也不是你放弃治疗的理由,没有可以尽力去寻求别人的帮助。真心感谢医院对孩子的帮助,可以说没有你们就没有孩子的生命,谢谢这些天使,最后祝孩子早日康复!




很简单,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买来后发现男孩智障,傻呆不是正常人,然后故意使男孩溺水,总觉得自己作得天衣无缝,其实漏洞百出!这样杀人手法太小儿科了,应拉出去捆绑上掷进河里喂王八!




至于孩子的父母犯不犯罪,国家说了算,国家都不管,我们你们他们谁也管不了,别忘了,我们的国家不是民选国家。但,这么有职业操守职业道德的医院,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必须给这家医院上上下下的,医生护士领导所有的工作人员一个赞




我觉得要追究家长的责任。

第一,小孩只有两岁,还没有成年,那么,家长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并且是直接监护人。既然是直接监护人,就要承担一定的监护人的责任。小孩子溺水,显然家长并没有看护好,是家长的失职,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孩子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是享有最基本的生存权的。作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应该积极保障孩子的生存权。而孩子的家长却多次提出,要放弃治疗,没有尽到权利救治的责任,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我们抛开法律不谈,单单只从情理的层面来讲。做为家长,没有看护好孩子,导致他溺水。家长不应该感到愧疚吗?都说,孩子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你们又怎么舍得放弃救治呢?




看到很多人说要追究家长的责任,我想说的是,你们换位思考了吗?那是一条生命,对,没错,但是你们考虑了没有,为了一条生命,需要牺牲整个家庭的生命,上有老人,下有小孩,一天挣几十块,拿什么去支付费用?借钱?众筹?去牺牲一个家庭去拯救一个不确定能活过来的生命?你们在这里大谈伦理道德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位父亲和母亲的感受?他们不难过?不想救?我身边就有一个朋友,为了救自己孩子,房子卖了,也众筹了,家里,朋友所有能借的钱都借了,现在还没治好,还在医院,还在烧钱,我看着都心疼,我不知道该怎么劝他,放弃?继续?这真的是无法判断谁对谁错!孩子的父亲只能忍受巨大的心理疼痛和外界的舆论,顶着巨大的压力才做出如此决策,大家不要在一味地去责怪孩子的父母了!当然,我也并不是一定说这位家长没问题,为了孩子,是有必要牺牲一些东西,比如我们去大城市工作,真的为了大城市的生活方式吗?还不是为了孩子有一个好的教育环境!

这里我希望大家在追究这位家长的责任的同时,考虑下家长的感受

我想对家长说,社会上还是好人多,没钱治疗孩子,可以众筹,可以卖房子,不到非不得已,不要放弃一条生命!

有感而发,有点语无伦次,感谢大家还是坚持的看完,感谢!




如果是我孩子,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治好孩子。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有活的希望为什么不救治。没钱就是借口吗?没钱就轻易放弃相伴两年的骨肉吗?把孩子带回去看着他离去,心里能安心一生?能看着孩子死的人都是内心麻木铁石心肠的人。这种人谁做他们孩子都可怜!应该和外国一样,对孩子不好就取消其监护权。




看到这个问题,便去网上大致了解了一下具体事情。

孩子刚因溺水被送进ICU监护室。小娃娃肺里吸入大量污水,心跳呼吸都不稳定,靠呼吸机支撑。面对这样的险情,孩子的父母竟两次放弃治疗:我们不治了,把孩子带回家......

120急救车接回一个两岁不到的溺水男孩,随车医生一路心肺复苏到达余杭区中医院急诊,孩子全身痉挛、皮肤黑紫,嘴里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心跳一度停止。急诊、儿科、内科医生立即展开急救,气管插管,心脏按压……孩子的心脏终于又开始跳动。

这男孩叫平平,跟着父母、外婆从云南来余杭,家里还有一个4岁的姐姐。那天下午,外婆从地里干活回来,看到姐弟俩在房前玩,就去洗澡了。

洗完澡出来,孩子不见了,过了会儿姐姐回来了,却不见弟弟,一问说是俩人去玩水了,外婆赶紧跑去河边找。这时正好有路人看到了河里的孩子,赶紧下河抱了上来,这期间大约过了有半小时。

家长拒绝让孩子住院要放弃治疗

抢救两个多小时,孩子生命体征稍稳定,医生问家长下一步是想去省儿保还是留在本院继续治疗。哪知孩子的父母说,“我们不治了,把孩子带回家!”

这个回答把医生震惊了。孩子肺里吸入大量污水,目前心跳呼吸都不稳定,靠呼吸机支撑着,但恢复的希望还是很大,如果这时回家,将因严重肺水肿和感染死于呼吸衰竭。在场的医生们都急了,不断做平平父亲的思想工作。

平平的父亲说,“我们两夫妻在砖瓦厂打工,才干了十来天,干满一个月也只有两千多块钱,没有钱救孩子。”

没钱就可以放弃一条生命吗?

两岁的宝宝,还没有成年,家长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并且是直接监护人。既然是直接监护人,就要承担一定的监护人的责任。小孩子溺水,显然家长并没有看护好,是家长的失职,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陌生人都在努力,父母却放弃!




只能说男孩命大,遇到愿意无偿救助的医院和医生。家长确实苦,但凡能借到钱,相信家长都不会放弃自己的孩子。收入微薄,家庭本身生活负担重,生活圈子里没有日子过的好的亲友,真的就是很难借到钱。在这里,不应该追究家长的放弃之责,而应该在这件事上反思我们的社会,政府,应该在关爱儿童方面有更好的保障,毕竟医院不能负担所有家贫的病人,还是需要社会的力量,政府的力量来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利。




我想问问那位家长,如果等你老了的时候,躺在病床上,还没有下病危通知书,你的儿子却要放弃为你治疗,你作何感想?

每个人都有两个最脆弱的年龄段,一个是小的时候,没有大人的关爱无法很好的生存;一个是老了的时候,没有儿女的关爱是无比的凄凉!所以,当你出于中间的年龄时,请爱护你的孩子,善待你的父母!这是做人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无论哪个是由于自己的没有尽力就放弃了,都必将成为你人生的败笔,和良心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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